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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首起兰花入刑案涉案兰花成功移栽
2022-11-08 15:43:48 本文来源:陕西法院网

    11月2日,经林业专家现场精心指导,商洛市洛南县法院受理的商洛市首起兰花入刑案涉案兰花成功移栽至原生长地。在辖区“两代表一委员”、检察机关及镇政府、社区和村委会人员见证下,289窝野生兰花顺利“回家”。

2022年10月28日,洛南县法院受理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魏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系野生兰花入刑后商洛市境内第一案。

地处秦岭腹地的商洛市是野生蕙兰的适生地。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保护植物268种和32类,除兔耳兰外所有野生兰花属均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受法律保护,若非法采挖、运输、出售野生兰花,将被处以刑罚。
 

商洛首起兰花入刑案涉案兰花成功移栽
 

本案被告人魏某某于2022年2月至3月份,多次在其本人房后林坡地非法采挖野生兰花40余窝,并分株栽植于自家责任田内,后在待出售过程中被查获。经陕西省植物研究所鉴定,魏某某采挖的野生兰花共计289株,系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蕙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从有利于涉案兰花后续生长,且兼顾法律的惩处、教育、引导功能和对生态的恢复多角度考量,详细咨询并邀请专家现场勘查论证,认为魏某某家的责任田易积水,对肉根生的兰花生长不利。而兰花移栽的最佳季节在春秋季,眼下的气候、温度无疑是移栽兰花最佳时机,于是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起诉人检察院与被告人魏某某达成了由魏某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致信,并将涉案野生兰花移栽到原生长地等内容的协议。

据悉,该案涉及的刑事部分也将于近期在洛南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对成功移植的兰花,法院将联合当地林业等部门,妥善做好跟踪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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