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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法院院长依法审理永寿检察院诉华某某、盖某某等5人非法经营案件
2022-12-21 13:59:20 本文来源:永寿县法院

       12月16日上午,永寿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华某、盖某等5人非法经营案件。

本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翔宇担任审判长,综合审判庭庭长左广利担任审判员,与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卫涛出庭履行职务。因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刑庭提前制定详细周密的开庭预案,确保庭审有序进行。

本案系非法经营案,涉及5名被告人,其中3名被告人被羁押于看守所,其余2人均被取保候审。本次庭审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5名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被告人杨某将从非法渠道购进的品牌卷烟销售给被告人盖某。为躲避打击,其使用梁某、龙某等人的支付宝及银行卡收取非法销售卷烟的货款。销售金额达170余万元,非法获利20余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正确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被告人家属2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庭审现场顺畅有序,疫情防控措施严密得当。此次案件审理,不仅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做出了贡献,也为疫情管控逐步放开背景下,法院如何开庭提供了示范。

烟草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专卖品,其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不法利益,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铤而走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经营业主,自觉守法经营,切勿因贪图小利触犯法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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