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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浮桥案迎来再审决定,当事人称“法院终于承认判错了案子”!
2023-10-07 10:01:13 本文来源: 冲破黎明前的黑暗

如果修桥做善事都会被定义为犯罪,如果做一件只有受益人没有受害人的事被定义为恶,我不知道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

9月29日,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私搭浮桥被寻衅滋事获刑”一案,迎来最新进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相关权威信源确认,吉林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再审决定书并称: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由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

 

根据之前的媒体报道,2014年,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个叫黄德义的小学教师,看到村子里时有渡河溺亡的惨剧发生,于是他投入13万元人民币建造了一座浮桥,以方便村民出行;浮桥建好后,黄德义为了收回成本,对行人和车辆采取自愿的方式,收费1到10元不等过桥费;2018年,黄德义因没钱交罚款,被水利部门指控他非法建桥,并责令拆除;2019年,黄德义全家18人被以“寻衅滋事罪”获刑,黄德义的教师工作被开除。浮桥被拆除后,村民出行要绕道72公里,并有10多名村民因浮桥被拆除后渡河被溺亡。

 

该起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热议,各大官媒亦纷纷站出来为黄德义鸣不平

农民日报发表评论称,不管是拆除非法搭建的浮桥,还是处理其他乡村治理问题,执法都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利益。如果忽略了这一本质,便有可能与执法为民的初衷背道而驰。

就连罗翔老师都看不下去了,撰文质问:私造浮桥,有罪吗?

罗翔老师在文章中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所以司法绝对不能让积善之家承受这种余殃,否则就是背离人之常情,事之常理,反而损害了司法自身的权威。

 

在媒体和广大网友的支持下,已被开除公职的黄德义最终在两个多月后等来了一纸《再审决定书》。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消息曝光后,网络上迎来了一片欢呼声。

黄德义本人亦非常乐观的表示,法院终于承认,他们判错了案子。全国人民都认为他无罪,他对案件最终将获得无罪结果充满信心。

但在我看来,无论是广大网友还是黄德义,对案件的结果都太乐观了。

因为,数不胜数的案例早已证明,错判一起案子很简单,但要纠错一起冤案,实在是千难万难。

作家埃米尔.左拉曾说过,个人正义维护着社会正义,个人尊严组成了社会尊严,社会唯一能国人感到骄傲和安全的,就是它对每一个公民的权益所作出的承诺和保障。

期待黄德义案件能迎来公正的判决。

期待所有的积善之家,都不再承受这种余殃!

如果黄德义最终被判决无罪的话,期待制造这起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员,受到法律的严惩!

期待今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案的时候慎之又慎,站在广大普通民众的角度全方位看问题,以普罗大众的良知善心来慎重判定案件。

如果良善之人做好事后还要为之而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的社会,会不会变成恶人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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