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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 您好!
2023-01-30 16:02:37 本文来源:微博(西安王小刚冤案)

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
您好!
针对王小刚案件中存在的部分违法情况说明如下,请您尽快监督核实处理。

一、犯罪嫌疑人马永奎的尸检结果是什么?为什么一直不告知受害人王英强及其家属和王小刚的律师,而要毁尸灭迹于2022.11.11日交给其家属埋葬?
二、2022.12.30日下午3点左右,西咸新区公安局李戈等警官带着两名自称是陕西欣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医生上门给王英强做伤情鉴定,没带任何鉴定设备,甚至连最起码的看片子用的观片灯都没带,鉴定医生斥责王英强家里的光线太暗看不清楚片子为由拒绝看片子,谎称没有能说明肋骨骨折的片子,还说咸阳市中心医院的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及CT报告单都是医生胡写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等等。王英强在咸阳市中心医院的住院病历上共计诊断了19项病情,其中至少有12项病情与本案有关,鉴定医生避重就轻的仅对王英强双小腿植皮伤疤测量了一下尺寸和嘴巴上伤疤进行了记录,谁指使他这样公开造假的?
三、王英强出事前可以自己走路,出事后走不成路,咨询了几个律师都说至少是重伤二级,公安的鉴定结果为什么却说成是最轻的轻伤二级?这明显的是在包庇杀人犯马建军。
四、案发后精神病患者王小刚被西咸新区公安局抓走后,在非法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多次受到刑讯逼供和威胁,刑拘转入渭城看守所后至今多次被人欺负和打骂虐待,针对上述情况我要求调取王小刚在非法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及关押在渭城看守所期间的所有监控视频,核实此事。
五、2022.12.14日,西咸新区公安分局梁晋等人上门仅口头向我宣读了有关我儿王小刚的精神病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结果如下: 对王小刚作案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鉴定,鉴定意见是王小刚患精神分裂症,故意伤害时患精神分裂症限制责任能力,如果你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功能受损需治疗,不治疗会影响其接受处罚,12月12日。王小刚已经收到。王小刚已经给他念了。西安司法鉴定中心做的鉴定。
具体的鉴定内容却未告知我。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王小刚平时逻辑非常混乱,表述不清,七拼八凑,答非所问,异于常人,并且多次殴打我和我女儿王小琴,2022年4月11日晚上十点多把我头上打破一个洞,血喷不止,叫120送医院急诊救治。多次无故殴打其妹妹王小琴,将其赶出家门不让进门。天天在家高呼有人要来杀他要把他绑架到山里给人当上门女婿等等。虎毒不食子,如果王小刚真的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可能殴打他的亲人。而你分局委托做鉴定时拒绝向我家及王小刚律师了解情况,民警梁晋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这些情况你分局不可能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你分局没有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依据是错误的,鉴定结果也就是错误的。
因此,我曾于2022.12底向西咸新区公安分局书面提出要求重新给王小刚做精神病鉴定,至今警方没有任何回复。
六、西咸新区公安分局一直找各种理由说杀人犯马建军在医院里治疗,迟迟不愿抓捕,王小刚患精神病己十多年,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也承认王小刚有精神病,为什么却一直不给王小刚治疗,难道想把他活活害死在看守所里替杀人犯马建军背黑锅吗?
七、西咸新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梁晋从2022.9.28日案发至今,一直不和受害人家属沟通,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也不和律师李性浩沟通,不接律师电话,不回律师短信,不回复律师邮寄的所有法律文书,王小琴当面询问梁晋为啥不和律师沟通,梁晋说李性浩律师每次给他打电话发短信的时候他的手机就坏了,无法沟通。
我请求渭城区检察院的各位领导、西咸新区区政府的各位领导及西咸新区公安局的各位领导们尽快给梁晋配备一个新手机,不要影响其办案工作。
八、我要求渭城区检察院领导们尽快督促西咸新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向受害人王英强家提供一名办案领导的有效联系电话号码,便于双方办案沟通。
九、西咸新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每次到我家来送《指定监视居住通知书》、《刑事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等材料或口头宣读什么内容的时候,既不主动出示警官证证明其真实有效身份,也不愿回答自己叫啥名字怎么称呼,也不愿和我沟通交流情况,我严重怀疑这帮人是不是杀人犯马建军花钱从哪雇佣的来历不明的人?或者是西咸新区公安分局暗中收了马建军什么好处给其充当黑保护伞,不敢亮明身份,怕见阳光。请渭城区检察院领导们调查核实一下。

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 您好!                                             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 您好!

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 您好!

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 您好!

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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