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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三长”共同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2022-12-12 14:19:02 本文来源:商洛中院

商洛“三长”共同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12月8日,商洛中院院长张宏德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周某某减刑一案,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虹娟、商州监狱监狱长张明亮出庭参加诉讼。商洛中院副院长王斌、商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衍举、商州监狱副监狱长任黎明,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参加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座谈会。

会议从准确把握基本要求、严格审查实体条件、切实强化程序机制、大力加强监督指导和工作保障等方面解读了“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对该意见出台的背景、目的以及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说明。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庭审流程规范、秩序良好、驾驭自如、重点突出,开展庭审实质化座谈很有意义;并就庭审中刑罚执行机关证据展示方式、允许罪犯家属旁听庭审、提升罪犯服刑改造效果、扩大案件旁听范围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张宏德在会上强调,要正确理解庭审实质化的内涵要求,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通过庭审全面掌握罪犯的教育改造和悔改表现,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落到实处。要推进减刑、假释案件诉讼化、公开化、规范化,认真审查每一个案件,将事实、证据通过有效程序进行梳理、审查和判断,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促进工作,防止庭审走形式,不断树立法律权威。要不断完善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法官、检察官在庭审中的职责定位,充分体现法律的监督性质和审查性质。要综合考量罪犯的犯罪性质、情节轻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体现在减刑、假释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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